2)贰佰七九 骗心_杂牌救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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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来,这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啊。

  其实人在陷入回忆的时候,其实是一个很有趣的视角,就是那个介于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之间的那个角度。很微妙,它并不像做梦,反而更像是观看自己主演的一部电影。

  “我偷个毛啊,我一天都没出去同是十七八岁的老狗,嘴唇上闪烁着青春期小绒毛的光芒,虽然俨然已经是个姑娘看见就发呆的俊美小少年了,可是那一圈迎风招展的绒毛还是把他的稚嫩深深的给暴露了出来。而十七八岁的我,好像显得有点呆。一副老式的眼睛占据了我的大半个脸,关键是我没胡子。所以俨然就是一个走搞笑路线的谐星。

  “你真没偷?”

  小老狗一脸迷茫的看着小杨云。我赫然发现,原来十年前的我们原来都是如此**,如此稚嫩。如果不是现在有机会让我用这种独特的视角看看小时候的自己,也许真的会成一个被自己忘记并且今天之后再也没有机会回顾的遗憾。

  “我妹妹呢?”小杨云在问老狗小月在什么地方。

  老狗指着屋子后面:“她在挖蚯蚓

  是的,我没有听错,我也没有记错。十三四岁的小月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挖蚯蚓,是不是不敢想象?但是确实就是这样的”月其实有许多不为人知的奇怪秘密,比如喜欢挖蚯蚓喜欢把蚯蚓放在一个装满土的鱼缸里还喜欢往装满土和蚯蚓的鱼缸里放蚂蚁。

  这些小细节,我差不多都忘记了,因为无关紧要。不过现在回想起来,我果然真的还是会笑出声了。

  我想,就算是已经快当妈妈的小月回头来看看自己原来干的那些事情,她也八成会笑到后腰抽筋。

  “李子和毕方呢?。小杨云好像是个十万个为什么,他不断的问坐在凳子上看灌篮高手的老狗各种奇怪的问题。

  老狗其实也挺二的,但是现在细细想来,老狗真的是我见过的人里耐心最好的一个人了,真的。我从来没见过任何一个人的耐心可以和老狗相比的,因为我突然记起,老狗曾经在十一岁的时候装乌刺,让大夏天在自尸身卜绑了床棉被在地卜趴就是整兄个

  “小李子带毕方出去吃棒棒糖了。”对,老狗就是这么说的。我敢打赌,老狗那时候绝对不知道这其中的奥秘。

  可接下来小杨云,也就是那时候的我,说出的话,居然让我现在都能欲仙欲死:“哦,你没让他也给咱们带点来吃?”

  “我忘了,下次一定记得,等会去看录像吧?”我记得那时候老狗痴迷于古惑仔,痴迷于陈浩南。两块钱一张的录像厅的票,他一看就能看上一下午。

  录像厅这种东西是很神奇的,在我的印象里。那时候的录像厅还是非常不纯洁的。

  经常会播放一些略带趣味性的好片;不过也都是晚上十一点以后才会放。而且那时候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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