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百三十四章小天狼星·布莱克_某霍格沃茨的魔文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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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小时候见过不少这类玩意儿。

  一定是邓布利多搞出来的,他认识尼克·勒梅。

  邓布利多……

  大狗的眼睛亮了起来,随即又悄无声息变得黯淡。

  他恨我!他以为我是叛徒!

  但我确实害死了詹姆和莉莉,我确实是凶手。

  黑色的大狗思维不断地跳跃着,很难形成完整的思考,他开始想起今天遇到的三头犬。

  他远远地在海格小屋里见到过它,当时它只有一只椰子那么大,海格在陪它玩捡帽子的游戏,就连旁边那只猎犬都能轻易把它撞倒。

  但仅仅过了一周多时间,原本能被他一巴掌扇飞的小不点,就长到了门板那么大。这绝对是魔法!

  他听到海格的抽噎声,他说自己不该那么自私,应该让它到禁林里畅快地奔跑。

  该死!那只三头犬奔着他而来,早知道,他就不该把摩托车借给海格的。

  这么多年过去,估计早就报废了。

  也有可能被放生了?他在禁林深处看到过一辆破破烂烂的汽车,他还以为是被人丢弃的,准备钻进里面睡上一觉——就算再破,也比湿乎乎的地面强得多,至少还有一张垫子。

  结果这玩意儿亮起了车灯,差点把他晃晕了,汽车朝他撞过来,他又一次狼狈而逃……

  半个小时后,黑色的大狗意外地发现了一个老鼠洞,哈哈,今天是我的幸运日。

  饱餐一顿,他又有力量了,最少还能多挺两天。

  他趴在地上开始想问题,大狗的形态无法让他进行缜密的思考,他也不愿意叫名字,只是回忆着一张张熟悉的面孔。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想到了那只姜黄色的大猫,一个聪明的家伙,虽然他是狗,但他发现自己已经喜欢上猫了。

  猫可以光明正大地捉老鼠。

  通过它,自己知道了不少情报,首先是老鼠,老鼠就在那个男孩身边,想到这里,他变得暴躁起来。

  黑色大狗开始数自己的肋骨,这是他新发现的保持平静的办法。一根,两根,三根……一共十三对肋骨,最后一根最短最细,一般人可发现不了,他得意地想。

  他终于冷静下来。

  暂时还不用担心……老鼠就是个胆小鬼,自己上学时就看出来了,每次打群架,他都躲在后面偷袭。

  还有那个鼻涕精,以及他的蛇崽子学生,危险到处都是,他孤立无援。

  黑色的大狗爬起来,远远看了一眼霍格沃茨的方向,掉头向另一侧离去。

  他准备去一趟麻瓜小镇,那里危险性不大,他可以溜进麻瓜的房子里找点吃的。

  白色柔软的面包,新鲜可口的蔬菜,当然,还少不了肉。

  黑色大狗的口水疯狂地流了下来。

  他慢悠悠地跑着,这是最省力的方式,也是他最近才发现的。以前不是这样,他总是跑在最前面。

  天变得蒙蒙亮,黑色大狗悄悄地溜进离他最近的一个漆着红漆的小房子,他喜欢这个颜色。

  房间里没有电视机,这更好了,他不想看到自己被称作是危险的逃犯的新闻。

  黑色大狗的鼻子不断抽动,转身跑进厨房,他看见一只雪白的猫咪,太嫩了,一看就不聪明,他想。

  没有搭理炸毛的猫咪,他从厨房里叼走了一大块排骨,临走时,他拍了拍白猫的头,留下一个脏兮兮的爪子印。

  走出小房子,他叼着肉悄悄离开,路上看到了两个探头探脑的矮小中年人。他们低声讨论着——

  “准备好挑哪一家下手吗?”

  “还不确定,这个镇子太穷了,要不换一个地方?”

  “不行,随便找一家。”

  随即,他们看到一只黑色的大狗从阴影中缓缓走出来,它瘦骨嶙峋,龇着牙齿,目光凶狠地看着他们。

  “快跑!”

  黑色的大狗看着他们消失,心情变得愉快起来,他畅快地发出一声嚎叫。镇子里的狗叫声此起彼伏,有几户人家的灯亮了起来。

  ‘该死,我又做了蠢事。’

  这个地方不能待了,黑色大狗钻回草丛,叼起排骨迅速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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