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十四章 第一场仗_三国之魏武元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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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着儿子,更是天经地义。况且此次出征,有吕布在,想来必是大捷,如此一来更能长我汉家威风,因此无论是陛下,还是大将军,定然欣喜,如此一来,就算十常侍想找麻烦,由他们挡着,自然无虞。如此,想来朝中便再无人提起这私自出兵一事了。

  督瓒听说这是郭嘉给高夜出的主意,也觉得没什么毛病。经历了匈奴人围城打草谷这件事后,督瓒对郭嘉的智慧很有信心,别看他小,就这个脑子,长大了以后绝对是个妖孽!孔文举小时了了大未必佳的话,定然是不会适合于自己面前的郭奉孝。不过想想五原郡现在这个烂摊子,督瓒的心情就好不起来……损毁总是容易的,建设,却很难啊,千头万绪,我该如何是好?

  同样面临抉择的,还有高夜,在行军第四天的傍晚,前锋的哨探终于发现了匈奴人的大营。高夜就是因为这个,被叫到了吕布的帐中议事。

  “诸位,我军前锋的哨探已经发现了匈奴人的营地,据报,约有五千余人,正在点火烤肉,好不热闹,想来正是劫掠我五原城的匈奴人中的一部分。我意待夜色降临之后,趁夜突袭之,诸位以为如何?”吕布闻听斥候的禀报之后,就想要去突袭了,毕竟在他看来,自己率领八千虎狼之师,杀死五千并无准备的匈奴人简直轻而易举。

  “将军,我军有八千人马,敌人只有五千,而且毫无防备,趁夜直接袭击,定能得胜。末将既为先锋,自当先行突击。”宋宪当即说道。

  “宋校尉不忙,你的前锋营一路急行军,军力损耗过大,不如还是让我先行突击的好。”侯成随即道。

  吕布见高夜面有得色,不禁问道:“明曦,我见你面有得色,可是有了什么计较,不如说出来听听?”

  明曦拱手道:“其实我认为,趁夜突击,自然是好。不过现在已是日暮,如果趁夜袭击,休息的时间定然不足。宋校尉的前锋营,一路上都在最前方,急行军的时间比我们都要多一些,军力不整是一定的。其实我们都行军了整整一天,军士疲惫,即便是胜,也得不偿失。”

  吕布听完,眉头一紧。高夜说的没错,都是自己手下的兵,若是白白死了,总是不好。只见高夜继续道:“家师曾经说过,战斗的目的是什么?就是要杀死敌人,保存自己。”

  这话可不是高夜自己胡诌出来的,在后世做为一个共产党员,如何能不学习毛主席的《论持久战》这样的神作,这句话便是毛主席在这一文中所提到的:“保存自己消灭敌人这个战争的目的,就是战争的本质,就是一切战争行动的根据,从技术行动起,到战略行动止,都是贯彻这个本质的。”这一句话,可以说是最简单,最直接的,对战斗的描述与总结。

  因此,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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