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能确定。
“嗯!别克改装车出去了,干什么去了?”
毛群悄悄地用望远镜,看着离开的别克改装车,四十分钟后,别克改装车回来了,在行政楼的门口,取出了很多的东西。
“买菜去了,这些菜足够五、六个人吃了,难道保护温兆伦的人,有四个以上吗?
不对!昨天有一个小女孩在三楼的阳台出现,保护温兆伦的人,除去小女孩,应该最多是三、四个人
如果几人中间,有一个人,特别能吃菜,那就只有三个人保护温兆伦。”
毛群用自己的饭量,进行了估量,做出了自己的判断。
以前毛群就是个农民,但是自从成为杀手以后,毛群就学会了自己分析问题,然后做出判断,完成任务后,还喜欢总结经验,下次改进。
第二天,行政楼门前的小车,几乎没有变化,晚上毛群还是直接回家睡觉,充分保持体力。
毛群不想在晚上动手,夜深人静,稍微有一点响动,308房间的人,立刻就会警觉,而且夜间308的房门,怎么打开?都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
第三天,又是一早,毛群赶到了广济医院,今天毛群准备行动了,因为总是同一辆车,停在一个地方,太容易被有心人发现了。
万一被发现,那自己就真的危险了,可是广济医院就这么大的地方,这里的树木,最是茂密,是最佳的停车观察点。
再换地方停车,那就更容易被发现了,因此毛群决定事不宜迟,今天就干掉倒霉蛋温兆伦。
“嗯,今天是福特车出门了。”
望远镜里,看得很清楚,开车离开的人,不是昨天的那人,但是这个人肯定是温兆伦的保镖,毛群非常的高兴。
再次检查自己的装备,勃朗宁一支,消声器直接装配在枪上,身上腰带的左边,四个满弹弹夹,右边一把军刺,左胸斜挂着一个牛皮袋子,里面有二枚小巧的美式手雷,外面插着一把飞刀,脚上是一双野战翻毛皮鞋,衣服是英式猎装,最外面是一件黑色的风衣,头戴一顶黑色毡帽。
检查完装备,没有问题后,毛群用风衣把自己一裹,下车低头关门,随后就朝着行政楼快速地走去,在行走的途中,毛群是谁也不看?直奔三楼而去。
此时的广济医院,还没有到上班时间,几十米的距离,毛群只用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进入了行政楼的大厅。
“请问你找谁?现在还没有上班,进。”
“噗!噗!”
拔枪射击,两枪直接打在了说话人的身上,七八米的距离,毛群还是打了二枪,主要是手枪的枪法,太难练了。
对于一个农民杀手来说,这样的距离,用手枪射击,二枪直接干掉一个人,已经是很不错的枪法了。
“轰隆隆!”是门卫倒地的声音,毛群没有理会,直接快步冲向了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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