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十章 董国忠_我的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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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共同协作,按劳分配,这个事情怎么说都说得过去。

  八二年的时候,刚刚开始出现校办工厂和校办公司,农村则是大集体似的集体合作社。

  董国忠为人正直,并没有想要跟李忠信合作捞到好处,更没有想过李忠信说的回报,他想的很清楚,如果真的能够按照李忠信所说,把村子里面像董志国王波这样的年轻人统一管理好,而且还能够让这些人有钱花,不会在屯子里面惹是生非,那和李忠信合作搞这个集体的公司绝对可行。

  董国忠作为村支书,现在最需要解决的就是村子里面这些年轻人的问题,他主管的是治安口,也是听到了一些风声,如果没有太大的意外的话,国家要开始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整治行动。

  董志国和王波这些年轻人成天拉帮结伙的没有什么事情做,早晚会出大的罗乱,既然李忠信信誓旦旦地保证他能够把这些人利用起来,而且会让这些人安安分分地赚到钱,又和乐而不为呢!

  真要是这些年轻人被抓进去,到时候乡里乡亲的绝对会恨自己一辈子。

  董国忠并没有太多的功利性的想法,毕竟他是一个转业的大老粗,能够在这样的一个位置上,很大原因就是因为他家在竹板屯这边,他想为,也正在为竹板屯的这些人筹谋一些出路。

  经过一番磋商研讨后,董国忠决定第二天一早上过去江边实地看一下李忠信所说的赚钱买卖,如果真的和李忠信说的一样,他决定运作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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