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十八章朝议(四)_插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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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喏!”一声,霍去病从屏风后面转了出来,一身崭新的皮甲,虽脸带稚气却英武不减,让人很难相信这是一个年龄还不到八岁的孩童。

  有模有样的向刘彻揖上一礼,霍去病开口,“小民霍去病见过皇上。”

  “甚好!”刘彻一脸满意地点点头,一指堂下群臣,“你与众爱卿唱上一遍《精忠报国》。”

  “喏!”

  霍去病转过身,面对众人,神情激昂,张口唱道:“狼烟起……”

  不管此时的霍去病神情是如何的激昂,嗓音是如何的饱满,对我都不会有丝毫的触动。在大天朝,比这激昂比这饱满的多了去了,选秀节目要没了这首歌根本就不能称其为选秀,是个人逮着机会都要上去吼上一嗓子。我早已麻木!

  霍去病的歌声中,我坐在那里,脑子里开始了盘旋,我甚至开始考虑,要不要把马鞍和马镫交与刘彻。不过最后想了想,我还是决定把这两样东西留下来,不是为刘彻,而是为我汉家男儿。

  至于刘彻,要说没有弄死他的心那肯定是假的。堂堂一皇帝,丫也忒不要脸了,还好意思把皇冠往自个儿脑袋上戴,他不觉得丢脸,爷都替他害臊。

  弄死他也不是不可能,不需要请别人,爷亲自动手,有那种“暧昧”在,弄死他虽然不易,但也不是没有法子。麻烦的是,弄死了他又能怎样,大汉朝的皇位怎么也不可能派到我的名下,倒是便宜了军臣单于和伊稚斜……

  想了想,觉得还是留着刘彻好一些,恶心就让他恶心别人,或者让别人去恶心他好了。至于我,肯定得闪人,要继续留在这里,肯定得恶心死。

  可要我就这样空着手离开,我肯定不干。来一趟多不容易,还有没有机会再来谁也说不一定,怎么说也要捞些东西回去,大天朝那套房的房贷,用伊莉莎付我的那点工资来还,还不知道要还到猴年马月,总不能还让老爹老妈去还吧?

  黄铜一百斤,估计也买不来什么好东西……可要是加上那百顷良田和那座宅院呢?我开始琢磨起来,寻找着把梦想变成现实的可能性。

  “臣下……臣下为陛下贺!”

  霍去病刚唱完,堂下站着的老头一脸红光,胡须乱颤,身体抖得比胡须还要厉害,怕是嗑药之后嗨起来都没他厉害。

  就在我以为这已经是做官的最高境界之时,眼泪“唰”一下从老头的眼中流了下来,就见老头突然一下扑倒在地,以头抢地,嘴里呜咽道:“臣下……臣下再为陛下贺!”

  我倒吸一口凉气,要不是生生止住了,“我草”两个字绝对脱口而出。这得不要脸到何种程度,才能生出此等至情至真的虚假来?这要是生在我大天朝,“表演艺术家”这顶帽子谁敢与他抢?又有谁能抢得过去?与之相比,我大天朝的表演艺术家们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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