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速度很快,很快几人就来到了顿巴斯城。
这里大街小巷和弗兰克城不一样,几人看到一座高高的城池,就开始学着这里的人,收敛气息,排队走向城门。
“你过来我看看。”
此刻两个高大的骑士,手持战戟,拦住了一个老者的去路,然后一个骑士,腰配十字大剑,牵着一条通体黢黑大狗过来。
那条狗是二级魔兽,鼻子十分灵敏,黑狗在老者身上嗅了嗅,然后摇了摇头。
“穷鬼还想进入顿巴斯城?”
那个牵着狗的骑士,一脸黑线,露出不满的神情。
“骑士大爷行行好,我是弗兰克城的,儿子在顿巴斯城做点小买卖,眼看着我老了,他想接我去养老。”
老人急忙一礼,点头哈腰起来。
“滚滚滚,你不知道进入我们顿巴斯城的规矩吗?”
骑士推了一把老人。
“大爷行行好,我是城中的猪肉摊的老板,这是我父亲,通融通融。”
此刻城中一个肥头大耳,满脸油光的男人走了出来,然后他急忙掏出一个袋子,里面是沉甸甸的魔石,塞入了那骑士的腰间。
“嗯!还算懂规矩的,进去吧老头。”
牵狗骑士,满意的点了点头,一挥手,示意那两个拿着战戟的骑士让道。
“这顿巴斯城想钱想疯了吧?这跟枪有什么区别?”
斯特凡黑着脸,小声说道。
“哎!没有办法,顿巴斯城官方是卡尔森男爵统领,这人极其心黑,收刮民脂民膏,弄得大家都极其反感。”
而后爱丽丝传音给斯特凡,如今她和斯特凡修得了阴阳长春咒,两人心神交汇,自然可以通过心念传音。
顿巴斯可比弗兰克城乱太多了,这里一共分为,几大势力,顿巴斯男爵,顿巴斯商会,顿巴斯学院,顿巴斯巫医协会和巫器阁。
而几大势力之中,就属顿巴斯男爵和巫器阁势力最大,都说乱世出枭雄,这句话真的不假,顿巴斯地区局势动荡不安,所以这里的人,更加注重巫师修炼,整体修为,比起弗兰克城要高出一个台阶。
这里随时随地,都在上演着大鱼吃小鱼,恃强凌弱的戏码。可以说在顿巴斯长期生存下去的人,背后都有一定的依仗。
所以顿巴斯如此混乱的场景之下,佣兵团也是盛行,无数的佣兵团,承接任务,更是赚得盆满钵满。但这些佣兵团始终是民间组织,哪怕团员修为再高,都不敢轻易招惹背后有几大势力坐镇的人。
“那我们进去要教魔石吗?”
斯特凡问道。
“交!怎么不交?反正又不是我们的,巫器阁和佣兵团的人,身上搜刮了不少吧?”
爱丽丝反问。
“嗯,先进城再说。”
“你你你,站住。”
正当斯特凡和爱丽丝交谈的时候,那个牵着狗的骑士,走了过来,然后那条黑狗开始嗅了嗅,顿时眼冒金星,一脸狂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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