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7|_虐死那帮死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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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还要不要脸?!

  顿时,网上掀起一场《冰冻》到底算不算烂尾的讨论,从《冰冻》书评区到虫空,从虫空到微博,从微博到各贴吧,原本应该闹不这么大的,但奈何从始至终就有两股人在较劲儿——以女读者为首的挺《冰冻》派和追了《冰冻》却对结局十分不满意的后宫文爱好者。

  这两股人较劲儿的结果就是奇点遭殃→_→

  毕竟,到底什么算作烂尾?或许一百个人有五十种看法,但智商正常水准以上的,会搜索的都会知道,烂尾用在网络中,一般是指结局草草收尾,使得整篇文给人以十分不完整的感觉,就好像没有完工的烂尾楼一样。

  但是《冰冻》是这样的么?

  很显然不是。而且就算是之前完结的《破灭》、《唐时》等文,也只能算作是结尾神转折。所以按照之前奇点规定的“太监或烂尾不予以结算”标准,还真不能把《冰冻》算作烂尾然后不给结算。

  既然得出这个结论,那奇点的做法就显得十分不厚道了——你说烂尾就烂尾,烂尾这词儿是你家的呀?要是看哪个文收益好直接安个烂尾的罪名,那作者的权益还能不能得到保护了?

  支持《冰冻》的读者把奇点管理层骂了个狗血淋头。

  如果只是被普通网友骂那倒没什么——别说奇点了,那个网站管理者没被用户骂过啊,奇点管理层收过的人参公鸡,更是可以炖一锅足够全华夏人喝的人参鸡汤!

  正所谓虱子多了不怕痒,人参收多了不怕骂,奇点管理层各个都练就了一身能把骂声当曲儿听的功夫,哪里会在意几个普通网友的叫嚣?哪怕这所谓的“几个”网友的数量并不小,只要不影响到他们的利益,他们照样可以当做耳旁风。

  但是,问题就在于并不仅仅是普通网友!微博上一些知名大v(法律方面居多)明嘲暗讽奇点吃相难看,践踏合同法baba;甚至一些新闻网站也拿“某知名网文站钻合同条款欺压作者”来做新闻,而且最重要的,他们居然还翻出奇点的全版权合同来说事儿!——这可是奇点宁肯噎死也要咽下去的一口肥肉,怎么能允许人觊觎?!

  对此,气急败坏的奇点管理层表示:泥煤!——不就是偷懒直接搬了驿边的合同条文么?驿边也这样做的你们怎么不骂啊卧槽?!

  而网友则表示——呵呵哒,人家驿边判定烂不烂尾可是由读者决定,而不是向你们一样管理层一拍脑袋自己决定!而且居然照搬人家合同,凑表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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